服務條款
使用條款是確定在線商店的使用條款我們在本網站上提供的“此服務”)。註冊用戶(以下稱為“用戶”)將根據條款和條件使用此服務。
第1條(適用)
這些術語適用於用戶和公司之間使用此服務的任何關係。
除了這些聚合,我們還有,它被稱為“個人調節”。也許無論其名稱如何,這些個人法規都應構成其中一些術語。
如果該術語的定義與前款中的個別規定的定義不一致,則只要在個人法規中規定特殊定義,將優先考慮單個規定的定義。
第2條(使用註冊)
在這項服務中,註冊申請人同意本條款,並通過本公司向期使用的方法使用註冊,並通過通知申請人來完成公司註冊。。
如果確定申請人使用註冊有以下原因,則可能無法批准使用申請使用註冊,並且原因沒有任何披露義務。
在提供錯誤事項時申請使用註冊
在申請違反此術語的申請
此外,當我們評判我們的註冊並不相當相當
第3條(管理用戶ID和密碼)
用戶是您自己的責任,這項服務的用戶ID並管理密碼。
用戶無論如何,ID密碼和密碼轉移到第三方,或與第三方分享。我們公司ID如果密碼的組合使用註冊信息登錄,則該用戶ID它被認為是註冊的用戶。
用戶ID除非我們有故意或嚴重的疏忽,否則利用第三方使用密碼造成的損害並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四條(交易協議)
在這項服務中,用戶應通過向我們公司購買購買來建立交易協議,並且我們將通知您已接受申請。該產品的所有權應當將該產品送到送貨公司時轉移給用戶。
如果用戶適用於以下原因之一,該公司將能夠在未知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取消前款段的銷售合同。
如果用戶違反此控件
如果產品的交付由於未知和長期缺席而沒有完成
如果您承認我們公司與用戶之間的信任關係已經丟失
對於此服務的付款方式,購買應用程序或返回方法等的發送方法和取消方法取決於我們分別定義的方式。
第五條(知識產權)
本服務提供的產品照片的版權或其他知識產權(以下簡稱“內容”),分配給合法權利持有人,例如公司和內容提供商,用戶,未經許可重複這些,重印,修改,無法使用其他輔助使用。
第6條(禁止事項)
用戶不得在使用此服務時執行以下操作:
違反法律或公共秩序和道德的行為
與犯罪行為有關的行為
違反本服務中包含的版權,商標權和其他知識產權的行動
摧毀或乾擾我們的服務器或網絡功能的行為
用於商業使用本服務獲得的信息
可能會干擾我們服務的行為
用於未經授權的訪問或嘗試此操作
收集或累積有關其他用戶的個人信息的行為
由其他用戶組成的行動
與我們的服務有關的反社會直接或間接的福利行為
此外,判斷的行為是不合適的
第7條(停止這項服務等)
如果您認為您有以下原因之一:,我們將在未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停止或中斷全部或部分服務。
在執行應用於此服務的計算機系統的維護或更新時
由於諸如地震,閃電,火,停電或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服務困難
當計算機或通信線路等由於事故而停止
此外,當我們評判我們的服務很難提供時
無論用戶或第三方因服務的停止或中斷,本公司不得承擔任何責任。
第8條(使用限制和註冊擦除)
如果以下任何一種適用,該公司可以在未經事先通知的情況下限制向用戶使用全部或部分服務,或消除作為用戶增加的註冊。
違反任何這些條款時
如果事實證明,註冊項目中存在虛假事實
如果用戶作為結算手段交付的信用卡是暫停的
如果收費等付款義務失敗
如果沒有我們公司通信的一段時間沒有回复
如果此服務一定時間沒有使用
此外,如果我們決定我們不適合在這項服務中使用
我們公司對用戶通過公司執行的行為對用戶造成的損害負有責任。
第9條(退出)
用戶應能夠通過給定的複合程序從此服務退出此服務。
第10條(拒絕保修和免責聲明)
我們公司,在這項服務的幾乎或法律缺陷(安全,可靠性,準確性,正直,效力,符合特定目的,安全缺陷,錯誤和錯誤,包括侵權等它不保證沒有)。
我們公司,關於這項服務造成的所有損害,我沒有責任。然而,如果合同是消費者合同法案是消費者合同法案所載的消費者合同,此免責聲明不適用,即使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公司,觀察用戶由於違約或未經債務因公司損失而導致的違約或不規則行為而導致用戶造成的損害因債務失敗或不規則行為(不包括不堪重負。,或者如果你預見到了。我們對所有人都不負責任)。
我們對交易,聯繫或爭議等承擔任何責任,這在用戶和其他用戶或此服務的第三方之間發生。
第11條(服務內容的變化等)
我們將能夠更改此服務的內容或取消在不通知用戶的情況下取消提供此服務,這不對用戶造成的任何損壞負責。
第12條(使用條款的變更)
如果有必要確定它,我們將能夠隨時更改此術語,而無需通知用戶。如果在更改使用條款後開始使用此服務,則用戶在更改後評估這些術語。
第13條(個人信息處理)
我們將根據我們的“隱私政策”進行適當處理,以獲取通過使用此服務獲得的個人信息。
第十四條(通知或聯繫)
用戶和公司之間的通知或通信應由我們公司的方法完成。我們公司,來自用戶,除非根據公司單獨定義的方法有更改通知,目前已註冊的聯繫人被視為有效,以通知或聯繫聯繫信息,他們是,被認為用戶在發起時已到達用戶。
第15條(禁止轉讓權稅)
未經我們在事先同意的事先同意,用戶無法將或兼職轉移到第三方或第三方或第三方。
第16條(管理法,法院管轄權)
在對本協議的解釋中,我們將使用日本法律。此外,關於這項服務,我們將消除“聯合國國際貿易協定公約”的應用。
如果發生關於這項服務的衝突,那麼對總公司有管轄權的法院是一個專門的協議管轄權。
就這樣